教师职称认定时,职务头衔的填写应遵循以下规范:
1. 初级职称:一般填写“教员”、“助教”等。
教员:适用于初中学段。
助教:适用于高中及大学本科阶段。
2. 中级职称:一般填写“讲师”、“助理工程师”等。
讲师:适用于大学本科、高职高专等教育机构。
助理工程师:适用于从事工程技术教育的教师。
3. 高级职称:一般填写“副教授”、“高级工程师”等。
副教授:适用于大学本科、高职高专等教育机构。
高级工程师:适用于从事工程技术教育的教师。
具体填写时,还需要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和所在单位的规定来确定。以下是一个示例:
姓名:张三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80年1月
学历:硕士研究生
学位:教育学硕士
毕业院校:XX大学
毕业时间:2012年6月
现任职务:讲师
职称:中级
从事专业:汉语言文学
现任学校:XX大学
联系电话:138xxxx5678
请注意,以上仅为示例,具体填写内容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所在单位的规定进行调整。如有疑问,建议咨询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职称评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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