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源等级划分通常是根据地震释放的能量大小来进行的。以下是国际上常用的震源等级划分方法:
1. 里氏震级(Richter Magnitude):
最初由查尔斯·里氏在1935年提出。
以释放能量的对数关系来表示,震级每增加1,能量释放大约增加30倍。
通常用于描述小到中等大小的地震。
2. 面波震级(Body Wave Magnitude):
也称为古登堡震级(Gutenberg Magnitude)。
以地震产生的面波(S波)振幅的对数关系来表示。
通常用于描述较大地震。
3. 矩震级(Moment Magnitude):
由托马斯·赫斯于1990年提出。
以地震释放的弹性矩来表示,更能反映地震的实际能量。
通常用于描述大地震。
具体划分如下:
小震:震级小于3.0的地震。
有感地震:震级在3.0到5.9之间,人能感觉到,但一般不会造成破坏。
中强震:震级在5.0到6.9之间,可能造成轻微破坏。
强震:震级在7.0到7.9之间,可能造成较大破坏。
巨大地震:震级在8.0以上,通常会造成严重破坏,甚至引发海啸等次生灾害。
震源等级的划分并不是绝对的,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地震可能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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