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中考志愿录取一般遵循以下顺序:
1. 志愿填报:考生首先根据自己的中考成绩和兴趣,选择填报志愿。通常情况下,考生可以填报多个志愿,包括平行志愿和顺序志愿。
2. 平行志愿录取:如果考生填报了平行志愿,录取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具体来说,先按照考生中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然后依次检索每位考生的志愿,按照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如果某个志愿未被录取,考生将继续被检索下一个志愿。
3. 顺序志愿录取:如果考生填报了顺序志愿,录取将按照志愿顺序进行。即考生首先被录取到第一个志愿,如果第一个志愿未被录取,才会考虑第二个志愿,以此类推。
4. 补录:在第一轮录取结束后,如果某些学校或专业还有剩余名额,将进行补录。补录通常面向未被录取的考生,按照成绩和志愿进行。
具体的录取顺序和规则可能会因年份和地区而有所不同,建议考生在填报志愿前仔细阅读当年的中考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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