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级建造师报名条件如下:
1. 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2. 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3. 具有其他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且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0年;
4.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5. 具有其他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0年。
同时,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 受到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的;
2. 受到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自解除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的;
3.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自处分决定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不满2年的;
4. 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不满2年的;
5. 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的;
6. 因执业活动受到吊销注册证书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的;
7. 在建筑市场或者从业活动中有不良行为记录,自不良行为记录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不满3年的;
8.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相关职业的。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报名条件可能会有变动,建议您在报名前咨询相关部门或查看官方网站以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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