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马案,又称“马案”,是指清朝末年,即同治十年(1871年),发生的一起轰动一时的政治谋杀案。案中,张文详刺杀了当时的两江总督马新贻。
关于张文详为什么要杀马新贻,历史上有几种不同的说法:
1. 政治斗争:一种说法认为,张文详是因为马新贻在处理政务时过于严苛,对地方豪绅的打压过于严厉,引起了他们的不满。张文详可能是为了报复马新贻的严政,而选择了刺杀。
2. 个人恩怨:另一种说法是,张文详与马新贻之间有个人恩怨。据说,马新贻在任两江总督期间,曾因一些小事对张文详进行过处罚,导致张文详心怀怨恨。
3. 江湖义气:还有一种说法是,张文详可能是出于江湖义气而刺杀马新贻。当时,马新贻在处理一些江湖案件时,被认为过于严厉,张文详可能是为了帮助受压迫的江湖人士,而选择了刺杀。
不过,由于历史资料有限,这些说法都没有确凿的证据,因此关于张文详为什么要杀马新贻,至今仍存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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