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直接费为取费基础得工程造价"是指在工程造价的编制过程中,以直接费用作为计算和确定工程造价的基础。这里的“直接费”通常包括以下几部分:
1. 人工费: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费用,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
2. 材料费:施工过程中直接消耗的各种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的费用。
3. 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过程中使用施工机械所发生的费用。
直接费用是构成工程总成本的基础,也是计算间接费用和利润的依据。
以直接费为取费基础得工程造价的具体做法如下:
计算直接费用:根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材料价格、人工费标准等,计算出工程项目的直接费用。
确定间接费用:根据国家或地方的定额标准,按照直接费用的比例,计算出间接费用,如企业管理费、规费、税金等。
计算利润:根据合同约定或行业惯例,按照直接费用的一定比例计算利润。
汇总工程造价:将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利润相加,得出最终的工程造价。
这种计算方法简单明了,便于操作,但在实际应用中,可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如难以准确反映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别是在材料价格波动较大、人工成本上升较快的情况下。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还需要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对直接费用进行适当的调整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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