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主要分为四个科目,具体如下:
1. 《建设工程经济》:主要考察考生对工程经济、财务、市场等方面的知识和应用能力。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主要考察考生对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合同管理、工程监理等方面的知识和应用能力。
3.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主要考察考生对工程项目管理、施工组织设计、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等方面的知识和应用能力。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该科目为专业科目,考生需根据所选专业方向进行考试。专业方向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化工石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等。
一级建造师考试实行滚动管理,考生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即可获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