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职业理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 教育观:包括对教育的本质、目的、任务、过程、规律等方面的认识和看法。例如,素质教育观、终身教育观等。
2. 学生观:涉及对学生的本质、特点、发展规律、教育方法等方面的认识。如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学生主体性等。
3. 教师观:涉及对教师角色、地位、职责、素养等方面的认识。如教师是学生学习的引导者、学生发展的促进者、课程的建设者和开发者等。
4. 教学观:包括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方面的认识。如教学是师生交往、积极互动、共同发展的过程,注重启发式教学,实施多元化教学评价等。
5. 教育伦理观:涉及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公正、教育责任等方面的认识。如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爱国守法等。
6. 课程观:包括对课程的本质、功能、结构、实施等方面的认识。如课程是学校教育的核心,课程实施是教师、学生、教材、环境之间动态交互的过程等。
7. 评价观:涉及对教育评价的本质、目的、方法、标准等方面的认识。如教育评价应以促进学生发展为本,采用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等。
8. 创新观:涉及对教育创新、教学改革、教育实践等方面的认识。如教育创新是教育发展的动力,教学改革是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教育实践是检验教育理论的标准等。
这些职业理念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基础,对于教师的教育教学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