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他们应当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1. 生存权:青少年有权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包括充足的食物、衣物和住所。
2. 发展权:青少年有权获得教育、医疗保健、娱乐和参与社会活动,以促进其全面发展。
3. 受教育权:青少年有权接受义务教育,并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4. 言论自由权:青少年有权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
5. 人格尊严权:青少年有权不受歧视,其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6. 隐私权:青少年有权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和隐私。
7. 参与权:青少年有权参与家庭、学校和社会事务的决策过程。
8. 健康权:青少年有权获得必要的健康保护和医疗服务。
9. 劳动权:青少年有权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参与劳动和实习。
10. 保护权:青少年有权获得特殊保护,防止其受到伤害和剥削。
这些权利是青少年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重要保障。社会各界,包括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组织,都应当尊重和保护青少年的这些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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