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作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政府部门,其内部职位设置多样,旨在覆盖环境保护的各个方面。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环保局职位:
1. 局长:负责全局工作,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规划。
2. 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不同领域的环境保护工作。
3. 综合办公室(或综合处):负责日常行政管理、文件处理、人事管理、财务审计等工作。
办公室主任
综合管理员
人事专员
财务会计
4. 法规处:负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起草、修订和实施。
处长
法规专员
法律顾问
5. 监察室:负责内部监督和外部审计,确保环保法规得到有效执行。
室主任
监察专员
6. 环境监测处:负责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等工作。
处长
监测工程师
环境监测员
7. 环境影响评价处: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包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等。
处长
评价工程师
评价员
8. 污染控制处:负责污染防治工作,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物的治理。
处长
污染控制工程师
污染源监管员
9. 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处:负责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处长
宣教专员
宣教员
10. 国际合作处:负责国际环保合作与交流,推动环保领域的技术引进和推广。
处长
国际合作专员
11. 环保科技处:负责环保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提高环保技术水平。
处长
科技研发员
技术推广员
12. 环保产业处:负责环保产业发展,推动环保产业转型升级。
处长
产业政策研究员
产业协调员
这些职位在不同的环保局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设置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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