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会计的核算基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预算管理原则:预算会计的核算以预算管理为基础,即以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为核心,确保会计信息与预算计划相一致。
2. 收付实现制:预算会计通常采用收付实现制,即以实际收到或支付的资金作为收入和支出的确认标准。这意味着收入和支出在资金实际收付时确认,而不是在权利和义务发生时确认。
3. 权责发生制:在某些情况下,预算会计也会结合权责发生制,特别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于一些长期合同或项目,可能会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收入和支出的确认。
4. 年度预算:预算会计的核算通常以年度预算为周期,即以一个财政年度为核算周期,反映该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
5. 全面预算管理:预算会计的核算应涵盖单位的全部经济活动,包括预算内和预算外的资金收支,确保会计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6. 分类核算:预算会计的核算应按照预算科目进行分类,以便于分析和监督各项预算的执行情况。
7. 动态监控:预算会计应实时监控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偏差,采取措施进行调整,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预算会计的核算基础是预算管理原则,以收付实现制为主,结合权责发生制,以年度预算为周期,全面、分类、动态地反映和监督预算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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