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委,即教育局,是负责一个地区教育工作的政府机构。在不同的地区和层级,教委的职位设置可能会有所不同,但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职位:
1. 局长/主任:教委的最高行政领导,负责全面工作。
2. 副局长/副主任:协助局长/主任工作,分管不同领域。
3. 办公室/秘书科:
秘书:负责处理日常事务、文件收发、会议组织等。
文书:负责文件的起草、编辑、校对等工作。
4. 人事科:
人事干事:负责教职工的招聘、考核、培训、职称评定等工作。
劳动工资干事:负责教职工的工资、福利、社保等工作。
5. 财务科:
财务科长:负责财务预算、报销、审计等工作。
会计:负责账目管理、财务报表编制等工作。
6. 基础教育科:
科长:负责基础教育政策制定、教学管理、学校建设等工作。
教研员:负责指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组织教研活动等。
7.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科长:负责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政策制定、学校管理、培训等工作。
教研员:负责指导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组织教研活动等。
8. 教育技术装备科:
科长:负责教育技术装备政策制定、设备采购、维护等工作。
技术员: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等工作。
9. 安全保卫科:
科长: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校园安全检查等。
保卫干事:负责校园治安、消防等工作。
10. 督导室:
主任:负责教育督导工作、检查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等。
督学:负责对学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导检查。
这些职位在不同地区和层级可能会有所调整,但总体上反映了教委的基本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