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断深入,许多原事业单位在改制后仍保留了事业编制,并挂靠于其他事业单位。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开具编制证明成为了一个常见问题。以下为您详细解答有关编制证明的常见疑问。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一:改制后的事业编制证明应由谁出具?
改制后的事业编制证明应由原单位或挂靠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出具。若原单位已不存在,则由挂靠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开具。
问题二:编制证明需要包含哪些内容?
编制证明应包含以下内容:单位名称、编制性质、编制类别、编制时间、编制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职责等。还需注明编制证明的出具单位、出具日期及盖章。
问题三:编制证明的开具流程是怎样的?
1. 编制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开具编制证明的申请;
2. 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编制信息无误后,开具编制证明;
3. 编制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字确认。
问题四:编制证明有何用途?
编制证明主要用于以下情况:办理社会保险、申请住房补贴、评定职称、办理户口迁移等。
问题五:编制证明的有效期是多久?
编制证明一般有效期为一年。如需长期使用,请及时更新编制证明。
问题六:编制证明遗失了怎么办?
若编制证明遗失,请及时向原单位或挂靠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问题七:编制证明的格式有何要求?
编制证明的格式应规范、清晰,字体大小适中。具体格式要求可参照所在地区或单位的规定。
问题八:编制证明的盖章有何要求?
编制证明的盖章应为单位公章,公章需清晰、完整。如遇特殊情况,可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代替盖章。
问题九:编制证明能否在非工作时间开具?
一般情况下,编制证明应在工作时间内开具。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与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沟通,争取在非工作时间开具。
问题十:编制证明的开具费用是多少?
编制证明的开具费用一般为免费。如遇特殊情况,如需加急办理,可能产生额外费用。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