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计提疑问解答
作为一般纳税人,在日常经营中遇到增值税相关的问题在所难免。以下针对当月发生增值税时,一般纳税人可能遇到的常见问题进行解答,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问题一:一般纳税人当月发生增值税,是否需要计提增值税进项税额?
答案:是的,一般纳税人当月发生增值税时,需要按照税法规定计提增值税进项税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等,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可以抵扣其销项税额。因此,当月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在当月进行计提,并在以后的纳税申报中予以抵扣。
问题二:一般纳税人当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是否需要计提?
答案:一般纳税人当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不需要单独计提。销项税额是企业在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等过程中,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这部分税额在开具发票时已经体现,无需额外计提。
问题三:一般纳税人当月发生的增值税,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答案:一般纳税人当月发生的增值税,应按照以下会计处理方法进行:
- 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等,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 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等,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 期末,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的余额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问题四:一般纳税人当月发生的增值税,是否需要申报缴纳?
答案:是的,一般纳税人当月发生的增值税,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应当按期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增值税。具体申报缴纳的时间,根据税务机关的规定执行。
问题五:一般纳税人当月发生的增值税,是否可以申请退税?
答案:一般纳税人当月发生的增值税,如果符合退税条件,可以申请退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因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等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超过其销项税额的,可以申请退税。具体退税条件和程序,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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