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的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如下:
1. 志愿顺序:平行志愿是指考生填报的多个志愿在录取时按照一定规则同时进行检索,而不是按照志愿顺序依次检索。
2. 检索规则:平行志愿的检索规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具体步骤如下:
将所有报考同一所高校的考生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然后,按照排序后的顺序,依次检索每个考生的志愿。
3. 志愿检索:
对于每一个考生,首先检索该考生填报的A志愿。
如果A志愿没有录取机会(例如,招生计划已满或者考生分数未达到A志愿的录取标准),则检索B志愿。
依此类推,直到检索到最后一个志愿。
4. 录取标准:
在检索过程中,如果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中有一个或多个高校招生计划未满,且考生的分数达到了该高校的录取标准,那么该考生将被录取到该高校。
如果考生所有填报的志愿都未被录取,或者考生的分数未达到所有填报的高校的录取标准,那么该考生将进入下一轮的平行志愿检索。
5. 录取结果:
考生一旦被某个高校录取,该考生将不再参与后续的平行志愿检索。
如果考生没有被任何高校录取,那么该考生将进入下一轮的录取批次。
山东省的平行志愿录取是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多个志愿,直到考生被录取或者所有志愿都被检索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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