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分为四个科目,具体如下:
1. 《建设工程经济》:主要考查考生对工程经济基本理论、工程成本管理、投资控制等方面的掌握程度。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主要考查考生对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合同管理、招投标等方面的了解和运用能力。
3.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主要考查考生对项目管理基本理论、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管理、施工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掌握程度。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分为10个专业,分别是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和机电工程。考生需根据自己的专业背景选择其中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每个科目满分为160分,及格分数线为120分。考生需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科目,才能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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