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编教师跨区调动需要哪些条件和手续
1、在郑州,一名在编教师确实可以跨区调动,但整个过程相当繁琐。首先,对方单位(即接收学校)必须同意接收,并向原用人权单位(原来的学校)发出商调函。持商调函前往用人权单位办理相关手续,然后再到接收单位的人事部门换取调令。
2、最后,教师需到人事局办理手续,人事局会出具介绍信,凭借介绍信到接收学校报到。具体来说,跨区调动的条件主要取决于接收学校所在地区的编制情况。如果接收学校所在县有空编,则可以正常进行商调;若无空编,则必须满足接收地区的特殊人才引进条件,或者通过内部关系协调解决。
3、在考虑跨区调动时,首先需要满足去往地区的学校是否有空编条件。如果接收地学校有空编,可以正常进行商调。若无空编,则需要符合接收地的特殊人才引进条件。在具体操作流程中,第一步是获得接收单位和教育局的同意。
4、满足上述条件后,调动者只需填写一份商调表,一式三份,分别由接收单位、接收单位主管部门、同级人事主管部门盖章。同时,原单位需完成相应的盖章程序,包括原单位主管单位及同级人事部门。这一系列的盖章确认,不仅体现了调动流程的正规性,也确保了调动手续的完整与合规。
5、跨区调动的基本条件是,目标地区的学校需有空编,否则需符合该地区的人才引进条件。若符合跨区调动条件,具体操作需遵循以下步骤:首先,目标学校和教育局需同意接收;其次,同级人事部门需同意;最后,编制部门需同意。即便有空编,也必须先由接收单位同意,再由人事局确认。
6、在郑州,编制内的教师确实可以跨区调动,但过程相当复杂。首先,对方单位需同意接收,并向原单位发出商调函。携带商调函到原单位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之后再到对方单位的人事部门获取调令。持调令前往原所在地方的人事局办理手续,然后到教育局,再至学校,处理个人材料、职称、工资关系等事宜。
教师跨区调动需要什么手续
首先,调动条件包括: 因生活困难调回原籍; 投奔双方父母,且父母身边无子女需要本人照顾; 夫妻两地分居满两年,调到另一方工作地。另外,原统一分配的教师需在我县学校工作满10年及以上,新招聘、引进或县外调入的教师需在任教学校工作满5年及以上。服务期有明确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此外,教师在申请跨区调动时,还需准备个人简历、学历证明、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材料,提交给调入或调出的学校。学校会根据教师的申请材料和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决定是否同意调入或调出。在实际操作中,跨区调动的流程可能较为复杂,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
在考虑跨区调动时,首先需要满足去往地区的学校是否有空编条件。如果接收地学校有空编,可以正常进行商调。若无空编,则需要符合接收地的特殊人才引进条件。在具体操作流程中,第一步是获得接收单位和教育局的同意。
教师跨区调动需满足特定条件,包括因生活困难需返回原籍、投奔无子女的双方父母、夫妻两地分居两年以上调至另一方工作地等。对于原统一分配的教师,要求在我县学校工作满10年以上,而新招聘或县外调入的教师则需在任教学校工作满5年以上,具体服务期如有明确规定则按要求执行。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