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政策,公费师范生在签订协议并履约服务期间,一般是不允许随意调换任职学校的。公费师范生在入学前与培养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到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年限一般为6年。
如果在特殊情况下,如工作需要、个人健康原因等,确实需要调换任职学校,通常需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提出申请:公费师范生需要向所在学校提出调换任职学校的申请,并说明原因。
2. 学校审核:学校对申请进行审核,评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
3. 上级部门审批:学校将审核结果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4. 协议变更:经批准后,学校与公费师范生签订新的服务协议,明确新的服务期限和任职学校。
调换任职学校可能会影响公费师范生的履约情况,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会对调换申请进行严格审查。
公费师范生在任职期间调换学校需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并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建议您咨询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学校,了解具体政策和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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