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征集志愿本科和专科的排序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 志愿优先原则:首先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排序,即优先考虑考生所填报的第一志愿。
2. 分数优先原则:在志愿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考生的高考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3. 专业优先原则:在志愿和分数都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考生所填报的专业。
具体步骤如下:
1. 查看征集志愿公告:考生需要仔细阅读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征集志愿公告,了解征集志愿的具体要求、时间和流程。
2. 填报志愿:根据公告中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本科和专科志愿。
3. 志愿排序:
本科志愿:首先按照考生所填报的本科志愿顺序进行排序,优先考虑第一志愿。
专科志愿:如果本科志愿没有被录取,再根据考生所填报的专科志愿顺序进行排序。
4. 分数排序:在志愿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考生的高考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5. 专业排序:在志愿和分数都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考生所填报的专业。
不同年份、不同院校的征集志愿规则可能有所不同,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仔细阅读相关政策和公告,确保填报的志愿符合自己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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