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小升初入学条件如下:
1. 招生对象:小学应届毕业生。
2. 入学条件:
(1)具有包头市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且在包头市就读小学。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①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包头市居住证;
②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包头市有合法稳定职业;
③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包头市有合法稳定住所。
3. 报名程序:
(1)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所在小学领取《小升初报名登记表》。
(2)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小学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3)各小学根据报名情况,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教育局。
4. 招生办法:
(1)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的入学原则。
(2)各小学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招生办法。
(3)对于符合入学条件但超出招生计划的学生,按照学生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家庭实际情况等因素进行排序,依次录取。
5. 其他事项:
(1)各小学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规定程序进行招生,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各小学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升学观念。
(3)各小学要加强对家长的教育引导,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入学条件以当地教育局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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