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法与成本法是会计核算中两种处理长期股权投资的方法,它们在确认投资收益、成本计量和会计处理等方面存在显著区别:
成本法(Cost Method)
1. 成本计量:投资初始以支付的成本计量,后续不调整。
2. 投资收益:仅当被投资方分配现金股利时,才确认投资收益。
3. 会计处理:
投资初始确认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方分配现金股利时,借记“应收股利”,贷记“投资收益”。
投资价值不随被投资方盈利能力变化而变化。
权益法(Equity Method)
1. 成本计量:初始投资成本与后续公允价值变动调整。
2. 投资收益:根据被投资方实现的净利润,按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收益。
3. 会计处理:
投资初始确认长期股权投资。
每期根据被投资方净利润确认投资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如果被投资方亏损,则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被投资方分配现金股利时,借记“应收股利”,贷记“投资收益”。
投资价值随被投资方盈利能力变化而变化。
主要区别:
1. 收益确认:成本法仅在收到现金股利时确认收益,而权益法则根据被投资方净利润确认收益。
2. 价值变动:成本法不考虑被投资方价值变动,而权益法则根据被投资方价值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3. 适用范围:成本法适用于被投资方对投资方不具有重大影响的情况,而权益法则适用于被投资方对投资方具有重大影响的情况。
在实际应用中,企业需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和被投资方对自身的影响程度,选择合适的核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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