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记账凭证的总号和分号通常按照以下格式来书写:
1. 总号:通常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例如“001”、“002”等。如果凭证数量较多,可以在数字前加上序号,如“2023年01月01日总第001号”。
2. 分号:分号用于区分同一张凭证中的不同分录,一般使用“;”或“/”等符号。例如,在一张凭证上可能有多个分录,可以这样表示:
使用分号:“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使用斜杠:“借:银行存款 / 贷:主营业务收入”
具体书写时,可以根据单位的会计制度或财务软件的要求来决定。以下是一个示例:
```
2023年01月01日总第001号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税金及附加 /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
```
在这个例子中,“总第001号”表示这是该月的第1张记账凭证,后面的分号分隔了不同分录的借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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