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设立民间助学基金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合法名称: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应当以“基金会”结尾,不得使用可能使公众误解为政府部门或者国家机关的名称。
2. 章程:基金会设立时,应当制定章程。章程应当包括设立目的和宗旨、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管理人员的资格、任期和职责、资金来源和使用、终止条件及程序等内容。
3. 资金:设立基金会应当有合法的财产作为启动资金,且应当达到规定的最低额度。对于助学基金会,通常要求有不低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4. 办公场所:基金会应当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5. 管理人员:基金会应当有符合条件的管理人员,包括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6. 登记注册:基金会设立后,需要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基金会设立申请书;
章程;
注册资本验资证明;
住所证明;
管理人员名单和身份证明;
其他必要的文件。
7. 公益活动:基金会应当从事符合其章程规定的公益活动,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
8. 遵守法律法规:基金会及其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违法活动。
9. 税务登记:基金会设立后,需要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10. 年度报告:基金会应当每年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包括基金会的基本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公益活动情况等。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可能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而有所变化。建议在设立基金会前,详细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相关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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