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上海高校教师的产假天数通常参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根据该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如果难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上海的地方性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高校女教师,在法定产假基础上,还可以增加30天的产假。因此,上海高校教师产假的总天数通常为:
法定产假:98天
产前休假:15天
难产或生育多胞胎增加的天数:最多30天
合计产假:98 + 15 + 30 = 143天
具体的产假天数可能会因为个人的具体情况和所在单位的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具体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查阅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以获取准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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