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管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社会组织、社会事务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事务进行的管理活动。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社会组织管理: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监督和服务。
2. 社会事务管理:涉及老年人、残疾人、孤儿、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以及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管理、社区服务等事务。
3.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包括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建设,以及社区服务的提供。
4. 行政区划管理:负责行政区划的设立、调整、命名和界线勘定等工作。
5. 其他社会事务:如救灾、扶贫、慈善事业、福利彩票等。
民政管理的目标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在我国,民政管理是政府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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