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执业印章主要用于加盖在以下类型的文件上:
1. 工程合同:包括施工合同、监理合同、设计合同等。
2. 工程图纸:包括施工图纸、设计图纸、变更图纸等。
3. 工程变更文件:如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变更通知单等。
4. 工程验收文件:如竣工验收报告、质量验收记录等。
5. 工程结算文件:如工程结算书、工程结算审核意见等。
6.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
7. 安全生产文件: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检查记录等。
8. 工程档案文件:如工程档案目录、工程档案移交清单等。
9. 其他相关文件:如工程进度报告、工程款支付申请等。
一级建造师执业印章的使用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确保印章使用合法、合规。同时,加盖执业印章的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伪造、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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