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采购遵循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下是一些基本的采购规定:
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大或者项目较为复杂的采购活动。
邀请招标:适用于有特殊要求或特定供应商的采购活动。
竞争性谈判:适用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询价:适用于采购金额较小、采购周期紧迫的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适用于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况。
2. 采购程序:
编制采购计划:学校需根据实际情况编制采购计划,包括采购项目、预算、时间等。
公开招标公告:对于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需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
投标与开标:供应商根据公告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学校组织开标。
评标与定标:根据采购项目的性质,采用不同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合同签订:学校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3. 采购资金:
中小学校采购的资金应当来源于学校预算或者财政拨款。
4. 采购监督:
采购活动应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学校内部也应设立专门的采购监督机构。
5. 采购合同管理:
学校应建立健全采购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等环节进行规范管理。
6. 其他规定:
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采购过程中应保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具体到各个省份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或查阅当地的政府采购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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