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才中心档案接收条件如下:
1. 具有重庆市户籍或者在本市工作、学习、生活的人员。
2. 需要办理档案接收手续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应届毕业生;
(2)已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
(3)已参加职称评审的人员;
(4)已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
(5)其他需要办理档案接收手续的人员。
3. 接收档案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档案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
(2)档案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
(3)档案材料应当有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档案接收证明。
4. 接收档案的程序:
(1)申请人向重庆市人才中心提交档案接收申请;
(2)重庆市人才中心对档案材料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重庆市人才中心出具档案接收证明;
(4)申请人凭档案接收证明到档案所在地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接收条件可能因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如有疑问,请咨询重庆市人才中心或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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