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受伤的建筑安全事故通常被归类为“一般事故”。根据我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1. 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 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 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人受伤的建筑安全事故,如果未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且直接经济损失未达到1000万元,则属于一般事故。对于此类事故,相关部门会进行调查处理,并要求事故单位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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