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金及附加”和“应交税费”是会计科目中的两个不同概念,它们在会计处理上有以下区别:
1. 科目性质:
营业税金及附加:属于损益类科目,主要反映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应缴纳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税金及附加。
应交税费:属于负债类科目,反映企业根据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等。
2. 会计处理:
营业税金及附加:在发生相关税费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减少企业的利润。
应交税费:在发生相关税费时,先计入“应交税费”科目,待实际缴纳时再进行支付,从而形成企业的负债。
3. 科目关系:
营业税金及附加的金额通常来源于“应交税费”科目中对应税种的借方发生额。
当企业实际缴纳税费时,“应交税费”科目会相应减少,而“银行存款”或“现金”科目会增加。
4. 具体应用:
在编制利润表时,“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影响营业利润的计算。
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应交税费”科目反映企业当前的负债情况。
“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要关注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应缴纳的税金及附加,而“应交税费”则更广泛地反映了企业应缴纳的各种税费。两者在会计处理和财务报表中的反映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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