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在浙江省的审核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资格证书审核:
持证人需提供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2. 学历和专业技术资格审核:
持证人需具备相应的学历证书(通常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证明其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
3. 工作经历审核:
持证人需提供至少5年以上的工程管理工作经历证明。
工作经历证明需由原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
4. 继续教育审核:
持证人需提供近3年的继续教育证明,证明其参加了规定的继续教育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5. 个人信用审核:
持证人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需提供个人信用报告,证明其信用良好。
6. 其他相关材料:
根据具体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审核标准可能会根据浙江省住建厅的最新规定有所调整。建议在办理审核手续前,咨询当地住建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新的审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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