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下载);
2.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申请人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申请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6. 申请人近三年工作总结及业绩证明材料;
7. 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申请人增项注册的证明;
8. 申请人近三年内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
9. 申请人近三年内参加相关培训的证明材料(如有);
10. 申请人近三年内参加相关考试的成绩单(如有);
11. 申请人近三年内参加相关活动的证明材料(如有);
12. 申请人近三年内受到表彰、奖励的证明材料(如有);
13. 申请人近三年内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的证明材料(如有);
14. 申请人近三年内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受到处理的证明材料(如有);
15. 申请人近三年内因其他原因受到处理的证明材料(如有);
16. 申请人近三年内因辞职、辞退、退休等原因离开原单位的证明材料(如有);
17. 申请人近三年内因其他原因需要增项注册的证明材料(如有);
18. 申请人近三年内因其他原因需要更换注册单位的证明材料(如有);
19. 申请人近三年内因其他原因需要更换注册专业的证明材料(如有);
20. 申请人近三年内因其他原因需要更换注册级别的证明材料(如有)。
以上材料需按照要求进行整理、装订,并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在提交申请时,请将材料一并提交至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具体要求和流程请以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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