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供配电系统是保障消防设施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工作的重要系统。以下场所应当设置消防供配电系统:
1. 高层建筑:包括住宅、办公楼、商场、酒店等,尤其是超过24米的建筑。
2. 人员密集场所:如学校、医院、体育馆、电影院、剧院等。
3. 易燃易爆场所:如石油化工企业、化工厂、加油站、烟花爆竹生产储存场所等。
4. 地下建筑:如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场、地铁、隧道等。
5. 重要公共设施:如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等。
6. 重要的工业生产设施:如电力、通信、交通、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
7. 重要办公场所:如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
8. 大型展览馆和体育场馆:在举办大型活动期间,消防供配电系统尤为重要。
9. 易发生火灾的场所:如木材加工厂、纸厂、纺织厂等。
10. 消防控制室:作为火灾报警和灭火指挥中心,消防供配电系统必须保证其稳定运行。
在这些场所,消防供配电系统应满足以下要求:
独立电源:消防供配电系统应从专用消防电源获取电力,以保证在主电源故障时仍能正常工作。
备用电源:应设置备用电源,如发电机等,以应对主电源故障。
不间断电源:对于消防控制室等关键场所,应设置不间断电源(UPS),确保消防设施在短时间内不间断供电。
符合规范:消防供配电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消防供配电系统是确保消防设施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工作的重要保障,因此在上述场所应设置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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