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渊源,又称为法律依据或法律来源,是指法律规范产生和存在的各种形式和途径。它包括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两大类。
1. 成文法渊源:
宪法: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和根本任务。
法律: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具有普遍约束力。
行政法规:国务院及其各部门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2. 不成文法渊源:
民间习惯法:在民间长期形成并广泛遵循的习惯性规范。
法理:法律原则、法律观念、法律学说等理论性规范。
司法判例: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案例。
国际条约:国家之间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
法律渊源是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障公民权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在我国,法律渊源以宪法为核心,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成文法为主,同时也包括民间习惯法、法理、司法判例等不成文法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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