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篮球比赛中,所谓的“打手”是指防守球员在防守过程中,通过非法的身体接触来干扰进攻球员,从而犯规的行为。具体来说,以下几种情况通常会被判为打手:
1. 非法身体接触:防守球员在防守时,用肘部、手臂或肩膀等部位非法接触进攻球员的身体,尤其是进攻球员的投篮手或接球手。
2. 阻挡:防守球员在进攻球员投篮或接球时,故意用身体或手臂阻挡进攻球员,使其无法完成动作。
3. 拉拽:防守球员用手或手臂故意拉拽进攻球员的身体,使其失去平衡或无法正常移动。
4. 推搡:防守球员用肩膀或手臂推搡进攻球员,使其失去平衡或无法正常移动。
并不是所有碰到手的接触都会被判为打手。以下是一些不会被判为打手的合法接触:
1. 防守球员的防守动作:防守球员在合理范围内用手臂进行防守,比如挡球、干扰投篮等。
2. 防守球员的手臂与进攻球员的手臂自然接触:比如在争抢篮板球时,防守球员的手臂与进攻球员的手臂发生接触,这通常不会被判为打手。
打手的判断主要取决于防守动作的非法性和对进攻球员造成的干扰程度。裁判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是否构成打手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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