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通常是在注册证书有效期满前,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通知进行的。具体的时间要求可能会因地区而异,但一般来说,二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通常在注册证书到期前3个月左右开始通知。
具体来说,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时间节点:
1. 提前通知:通常在注册证书到期前3个月左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会通过官方渠道(如官方网站、短信、邮件等)通知二级建造师进行继续教育。
2. 继续教育周期:二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周期通常为2年,也就是说,在注册证书的有效期内,二级建造师需要完成至少24学时的继续教育。
3. 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的内容通常包括法律法规、工程管理、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
4. 完成要求:二级建造师在注册证书到期前,必须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否则可能会影响其注册证书的延续。
请注意,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可能会有所变化,建议您关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官方通知,以获取最新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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