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资金在会计核算中,通常是根据以下科目进行填制的:
1. 现金:用于核算企业库存现金的增减变动情况。
2. 银行存款:用于核算企业存放在银行的各种存款的增减变动情况。
3. 其他货币资金:用于核算企业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货币资金,如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信用卡存款、存出投资款等。
具体填制时,可以根据以下步骤进行:
现金:根据现金收付凭证(如现金收据、现金付款凭证等)填制“现金”科目。
银行存款:根据银行存款的收付款凭证(如银行收款通知、银行付款通知等)填制“银行存款”科目。
其他货币资金:根据相关凭证(如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证等)填制“其他货币资金”科目。
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科目借贷方向:通常情况下,“现金”和“银行存款”科目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其他货币资金”科目则相反。
2. 会计凭证:填制科目时,需要附上相应的会计凭证,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3. 账务核对:定期核对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的账面余额与实际余额,确保账实相符。
货币资金的填制需要根据实际业务情况,结合相关凭证和会计科目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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