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制下,股东承诺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和方式缴纳的出资,也属于出资。在认缴制下,股东的实际出资时间不再受到限制,只要在约定的期限内缴纳出资即可。
具体来说,以下几种情况可以算作出资:
1. 货币出资:股东以货币形式缴纳的出资,可以直接计入注册资本。
2. 实物出资:股东以实物形式缴纳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并计入注册资本。
3. 知识产权出资:股东以知识产权形式缴纳的出资,也需要评估作价,并计入注册资本。
4. 土地使用权出资: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形式缴纳的出资,同样需要评估作价,并计入注册资本。
虽然认缴制下股东的实际出资时间不再受到限制,但股东仍需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和方式缴纳出资。否则,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