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的视力标准如下:
1. 中心视力好,无色盲、色弱。
2. 视力达到以下要求:
4.0及以上为正常;
4.0以下者,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矫正视力达到4.8及以上为合格。
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岗位性质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特殊岗位的视力要求:
1.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单眼裸视力低于4.8,或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2. 航空、航天、航海、消防、刑侦、安检等特殊岗位:单眼裸视力低于4.8,或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3. 公务员体检标准中,对视力有特殊要求的其他岗位,按照相关岗位要求执行。
建议您在报考公务员时,仔细阅读具体岗位的体检要求,确保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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