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事业并轨养老保险,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中国社会保障体系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一改革的核心是将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与企业养老保险并轨,实现同等待遇。
关于具体实施时间,中国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在2014年12月23日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并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这意味着,从2014年10月1日起,新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将按照新的养老保险制度进行缴费和享受待遇。
对于已经退休或在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改革采取了渐进式过渡,即逐步调整他们的养老金待遇,以实现新老制度的平稳过渡。具体过渡方案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有所不同,但总体目标是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统一。
具体实施细节和过渡方案会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因此具体实施情况可能会有所变化。如需了解最新的政策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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