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等消防设施的控制中心,其设置要求如下:
1. 位置要求:
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地下一层,并宜靠近楼梯间。
对于高层建筑,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且应与电梯间相邻。
消防控制室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或地下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米的地下楼层。
2. 安全要求:
消防控制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小时的防火隔墙和1.50小时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应急照明,其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消防控制室应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并应保证在火灾发生时,人员能够顺利疏散。
3. 功能要求:
消防控制室应具备接收、处理、显示和传输火灾报警信号的功能。
消防控制室应具备控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等消防设施的功能。
消防控制室应具备对消防设施进行远程监控和管理的功能。
4. 设备要求:
消防控制室应配备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应急广播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等消防设备。
消防控制室应配备消防通信设备,如电话、对讲机等。
消防控制室应配备消防值班人员使用的办公设备,如计算机、打印机等。
5. 人员要求:
消防控制室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值班人员,负责消防设施的监控和管理。
消防值班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消防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消防设备。
以上是消防控制室设置的基本要求,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建筑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实际操作中,还需参照当地消防法规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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