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考察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确定考察对象: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选拔任用计划,确定需要考察的干部对象。
2. 成立考察组:考察组由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组成。
3. 制定考察方案:考察组根据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考察方案,明确考察内容、方法和时间安排。
4. 民主推荐:通过民主推荐的方式,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初步了解干部的基本情况和群众评价。
5. 个别谈话:考察组与考察对象进行个别谈话,深入了解其思想、工作、作风、能力、业绩等方面的情况。
6. 查阅资料:查阅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工作业绩、群众评价等资料,全面了解其历史和现实表现。
7. 实地考察:到考察对象工作或生活的地方,实地了解其工作环境、工作表现、群众基础等。
8. 分析研判:考察组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形成考察报告。
9. 提出考察意见: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对考察对象的评价意见。
10. 讨论决定:将考察意见提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或有关会议讨论决定。
11. 反馈考察结果:将考察结果反馈给考察对象,并进行必要的谈话提醒。
12. 公示: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需要,对考察结果进行公示。
这些步骤旨在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保证选拔出的干部符合党的要求,能够胜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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