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即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活动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必备的品德素质。以下是师德集中体现的几个方面:
1. 爱国守法: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2. 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3. 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
4. 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 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
6. 终身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这些方面共同构成了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也是评价教师师德的重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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