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监察大队,也称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等,是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行政执法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
1.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街道、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以及城市绿化、美化、亮化等工作。
2. 城市规划管理:负责城市规划的实施监督,确保城市建设的合法合规。
3. 城市公共设施管理:负责对城市道路、桥梁、供水、排水、供电、燃气等公共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4. 城市交通管理:负责城市交通秩序的维护,包括对非法停车、占道经营等行为的查处。
5. 市容市貌管理:对户外广告、牌匾、店招等城市景观进行管理,确保市容市貌整洁有序。
6. 环境监察:对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如噪声污染、大气污染等。
7. 行政处罚: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8. 协调处理:协调处理城市管理中的各类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市政监察大队通过以上工作,旨在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市环境,保障市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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