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街道办是深圳市基层政府机构,主要负责街道内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工作。街道办的职位设置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1. 街道办事处主任:负责街道办的全面工作,是街道办的最高行政领导。
2.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分管街道办的具体事务。
3. 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街道办的行政、党务、人事、财务等工作。
4. 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街道内的社区服务、文化活动、卫生保健等工作。
5. 城市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城市管理、市容市貌、环境保护等工作。
6. 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街道内的经济发展、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工作。
7. 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民政、社会保障、人口管理等工作。
8. 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社会治安、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等工作。
9. 党建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街道党的建设工作。
10. 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11. 劳动和社会保障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工作。
12.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如规划、建设、国土、环保等领域的专业技术岗位。
这些职位根据街道办的具体职能和任务需求,可能会有所调整。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街道办的职位设置也可能会有所增加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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