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中世纪的政治制度是复杂的,并且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演变。以下是一些关键特征:
诺曼征服(1066年)
封建制度:威廉一世(威廉征服者)引入了封建制度,土地成为国王赐予贵族的封地,贵族则向国王效忠。
大封建领主:这些领主拥有大片土地和权力,但在国王面前仍然需要效忠。
12世纪和13世纪
议会制度:开始出现“大议会”(Great Council)和“小议会”(Curia Regis),这两个议会都是由贵族、主教和骑士组成,向国王提供咨询。
《大宪章》:1215年,为了平息贵族的不满,约翰王被迫签署了《大宪章》,限制了国王的权力,并赋予贵族更多的权利。
14世纪
英格兰议会:分为两院,即上议院(House of Lords)和下议院(House of Commons)。上议院主要由贵族和主教组成,下议院则代表市民和骑士。
权力平衡:议会与国王之间的权力斗争不断,如玫瑰战争(1455-1485年)。
15世纪和16世纪
都铎王朝:亨利八世和伊丽莎白一世统治期间,英国政治逐渐向中央集权发展。
《权利请愿书》:1628年,议会向查理一世提交了《权利请愿书》,进一步限制了国王的权力。
17世纪
英国内战:1642-1651年,议会与国王查理一世之间的战争导致了国王的处决和共和国的建立。
君主立宪制:1689年,《权利法案》确立了君主立宪制,国王的权力受到法律的限制。
英国中世纪的政治制度为后来的民主和权力制衡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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