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一级教师属于专业技术岗位,根据中国现行的教师职务等级划分,一级教师是教师职务等级中的一个级别。在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中,一级教师通常对应的是高级职称。
在中国,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其中:
初级包括助理级和初级职称;
中级包括中级职称;
高级包括副高级(如高级讲师、高级工程师等)和正高级(如教授、研究员等)。
一级教师属于高级职称,但在具体对应到岗位等级时,不同地区和学校可能有不同的规定。一般来说,一级教师对应的是高级岗位。具体来说,一级教师可能对应以下岗位等级: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一级)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副高级)
具体是哪一个等级,需要根据所在地区和学校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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