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市政建造师(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是中国的一种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报考条件及科目如下:
报考条件:
1. 学历要求:
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且取得二级市政建造师资格证书满2年。
具有其他专业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2. 工作年限:
报考人员应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的工作经验。
3. 年龄要求:
一般要求报考人员年龄在65周岁以下。
科目:
一级市政建造师考试分为两个科目:
1. 公共科目: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建设工程经济》
2. 专业科目:
《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
报考人员需同时通过这两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一级市政建造师资格证书。
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需符合上述条件,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
2. 报考人员需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3. 考试科目和内容可能会根据相关政策进行调整,请以当年考试大纲为准。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提问。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