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资质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解析
在建筑施工行业中,安全管理是企业运营的重要环节。根据相关法规,一级资质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安全管理机构应配备充足且专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下是关于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的常见问题及解答。
问题一:一级资质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最低人数要求是多少?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一级资质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应少于10人。
问题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需要具备哪些资质?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工程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且具有5年以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经验。
问题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编制和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安全生产改进措施等。
问题四: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时间和休息制度是怎样的?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实行全日制工作制度,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并享有国家规定的休息日和节假日。
问题五:企业如何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企业应定期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知识、现场管理能力、应急处理能力等。考核不合格的,企业应采取措施进行培训和调整。
问题六: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是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并对违章行为进行记录和报告。企业应支持安全管理人员履行职责,不得因安全管理人员制止违章作业而对其进行报复。
问题七: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条件如何保障?
企业应保障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条件,包括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安全防护用品和培训机会,确保其能够有效地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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