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借用人员的规定,主要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员借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以下是一些基本规定:
1. 借用原则:事业单位人员借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2. 借用范围:事业单位人员可以因工作需要被借用到其他单位工作,但需符合以下条件:
借用单位因工作需要,且本单位人员无法满足工作要求;
借用人员本人同意;
借用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特殊情况不得超过2年。
3. 借用程序:
借用单位提出借用申请,经本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与借用人员签订借用协议;
借用协议应当明确借用期限、工作内容、待遇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4. 待遇及管理:
借用人员在借用期间,原单位与借用单位应当协商确定其工资、福利待遇;
借用人员在借用期间,原单位应当继续履行人事管理职责,如考核、培训等;
借用人员返回原单位后,原单位应当根据其工作表现和借用期间的表现,给予相应的评价和待遇。
5. 借用终止:
借用期满后,原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借用人员返回原单位工作;
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借用期限的,应当重新签订借用协议,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以上规定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还需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及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如需了解更多详细信息,请咨询相关部门或查阅最新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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